截至2024年12月12日收盘,电科芯片(600877)报收于14.01元,下跌0.5%,换手率1.71%,成交量17.06万手,成交额2.3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电科芯片主力资金净流出1988.62万元,占总成交额8.36%。
- 公司公告汇总:电科芯片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李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88.62万元,占总成交额8.36%;游资资金净流出520.97万元,占总成交额2.19%;散户资金净流入2509.59万元,占总成交额10.55%。
公司公告汇总
-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由副董事长肖志强先生召集和主持。
-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推荐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2月27日14点30分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均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会议将于2024年12月27日14:30在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3号会议室召开。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
会议主要议程包括: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及列席人员;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与会股东发言及提问;股东对议案内容进行投票表决;监事、选举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负责监督表决、统计全过程;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签署会议文件;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27日14点30分,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3号。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4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增补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会议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
- 会议登记方法: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其他事项: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860877;电子邮件:cetc600877@163.com;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36号附2号微电园研发楼3期6栋3层;邮政编码:40133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鉴于董事王颖先生因工作调动已辞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由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经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推荐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截至2024年12月11日,李斌先生未持有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李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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