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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股市必读:全新好(000007)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50.42万元,占总成交额9.0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11 07: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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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10日收盘,全新好(000007)报收于7.19元,下跌1.1%,换手率3.25%,成交量11.26万手,成交额8257.3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全新好主力资金净流出750.42万元,占总成交额9.09%。
  • 公告:全新好控股孙公司新城福德为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 人事:全新好聘任副总经理王其帅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交易信息汇总

全新好2024-12-1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50.42万元,占总成交额9.09%;游资资金净流入314.9万元,占总成交额3.81%;散户资金净流入435.52万元,占总成交额5.27%。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好”或“公司”)于 2024年8月 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通过控股孙公司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福德”)收购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耀众”)100%股权。
  3. 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南通耀众融资担保责任需变更由南通耀众新控股股东即全新好控股孙公司新城福德承担。近日新城福德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大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新城福德作为南通耀众的担保人,向南通耀众在平安银行大连分行办理的主债权发生期间自 2024年 3月 5日至 2025年 3月 4日止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的最高债务数额折合人民币 1,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从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4. 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5. 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交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额度在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之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 单位:万元
  • 担保方: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
  • 担保方持股比例:100%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60.05%
  • 经审批总担保额度:3,000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1,200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1,800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9.54%
  • 是否关联担保:否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名称: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薛静
  • 成立日期:2023年 10月 23日
  •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D2F32X5A
  •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城港路 185号
  •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电车销售;充电桩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轮胎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洗车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健身休闲活动(不含高尔夫球运动);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柜台、摊位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公司为新城福德的控股股东,南通耀众为新城福德的全资子公司。
  • 南通耀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纳税信用评价为 M级。
  • 股权结构:新城福德持有南通耀众 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南通耀众 76.04%股权。
  •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024年 9月 30日
    • 资产总额:37,800,000
    • 负债总额:22,700,000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480,000
    • 流动负债:20,360,000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5,100,000
    • 净资产:15,100,000
    • 营业收入:70,950,000
    • 利润总额:8
    • 净利润:10
  • :南通耀众成立于 2023年 10月并于 2024年 2月取得相关资质开始运营,未有 2023 年年度财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债务人: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
  •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担保人: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被担保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4年 3月 5日到 2025年 3月 4日的期间(简称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债权人在前述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 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 此次提供担保的新城福德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9,83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78.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 《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0日上午 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6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5人,实际参加会议 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副总经理王其帅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 王其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 王其帅:男,汉族,1986年 9月 11日出生,硕士学历。
  • 职业经历
  • 2015年 4月至 2016年 7月担任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2016年 7月至 2018年 9月任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 2018年 9月至 2022年 3月任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2022年 3月起任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其他信息
  • 王其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
  • 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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