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0日收盘,博晖创新(300318)报收于6.52元,下跌0.46%,换手率2.09%,成交量16.69万手,成交额1.1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博晖创新主力资金净流出1136.41万元,占总成交额10.26%。
- 公司公告:博晖创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公告:博晖创新将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36.41万元,占总成交额10.26%;游资资金净流出68.75万元,占总成交额0.62%;散户资金净流入1205.17万元,占总成交额10.88%。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9日
- 审议通过议案:
-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 <融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 <财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2项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9日
- 审议通过议案:
-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00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9:15至15:00
- 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9号院,公司会议室
- 会议主要审议议案:
-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 《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 《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 《关于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 《关于修订 <融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 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9号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会议联系人:董海锋
- 联系电话:010-88850168
- 传真:010-80764188
- 电子邮件:dsh@bohui-tech.com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机构信息:
-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首席合伙人:梁春
- 合伙人数量:270人
- 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5,333.63万元
-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 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
- 诚信记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2次。
- 项目信息:
- 项目合伙人:王路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杜鹏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
- 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 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1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20万元。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生效日期: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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