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9日收盘,派林生物(000403)报收于21.68元,下跌1.54%,换手率1.22%,成交量8.34万手,成交额1.82亿元。
派林生物2024-12-09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64.74万元,占总成交额2.56%;游资资金净流入1545.13万元,占总成交额8.5%;散户资金净流出1080.39万元,占总成交额5.94%。
2024-065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5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984,394.22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93,195,756.2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2,914,858.98元。
本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1,074,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7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2月3日至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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