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9日收盘,新益昌(688383)报收于50.34元,下跌3.23%,换手率1.56%,成交量1.59万手,成交额7999.2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新益昌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6.55万元,占总成交额5.96%。
- 公:春江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021,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交易信息汇总
新益昌2024-12-09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6.55万元,占总成交额5.96%;游资资金净流入690.54万元,占总成交额8.63%;散户资金净流出213.99万元,占总成交额2.68%。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4-057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春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江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2,24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2.20%。春江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4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春江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21,336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股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在春江投资中所持有的股份。
-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春江投资
- 股东身份:5%以下股东
- 持股数量(股):2,249,999
- 持股比例:2.20%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2,249,999股
- 一致行动人:
- 胡新荣:持股数量37,631,757股,持股比例36.8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荣为春江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宋昌宁:持股数量30,789,619股,持股比例30.1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荣、宋昌宁,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 春江投资:持股数量2,249,999股,持股比例2.2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荣为春江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合计:持股数量70,671,375股,持股比例69.2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春江投资
- 计划减持数量(股):不超过1,021,336股
-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00%
- 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021,336股
- 减持期间:2024/12/31~2025/3/30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在春江投资中所持有的股份
-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春江投资就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及减持意向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 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 本单位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单位不减持公司股票。
- 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否
-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否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在春江投资中所持有的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
-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否
- 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同时公司及公司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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