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9日收盘,首创证券(601136)报收于24.61元,上涨0.37%,换手率6.75%,成交量32.48万手,成交额7.9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首创证券主力资金净流出1446.7万元,占总成交额1.82%。
- 公司公告:首创证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现金红利0.055元,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12月18日。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46.7万元,占总成交额1.82%;游资资金净流出713.82万元,占总成交额0.9%;散户资金净流入2160.52万元,占总成交额2.71%。
公司公告汇总
-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2/17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2/18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2/18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分配方案:
- 发放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
-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733,333,8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333,359.00元(含税)
- 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 自行发放对象: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前每股人民币0.055元发放现金红利。
-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95元。
-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每股红利为人民币0.0495元。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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