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日收盘,红星发展(600367)报收于12.5元,上涨1.46%,换手率7.69%,成交量24.76万手,成交额3.0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红星发展主力资金净流出1335.74万元,占总成交额4.35%。
- 公告: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红星集团100%股权,间接持有红星发展36.42%股份。
- 法律意见: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交易信息汇总
红星发展2024-12-02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35.74万元,占总成交额4.35%;游资资金净流出1156.84万元,占总成交额3.77%;散户资金净流入2492.59万元,占总成交额8.12%。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 收购人基本情况: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伟光,控股股东为青岛市国资委。
- 收购目的: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资委将持有的红星集团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青岛国投公司名下,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红星发展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收购方式:青岛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红星集团100.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青岛国投公司,从而导致青岛国投公司通过红星集团间接持有红星发展124,225,05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6.42%。
- 资金来源:本次收购采用国有资产的无偿划转方式,不涉及对价,因此不存在资金支付。
- 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属于“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及“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之情形。
- 后续计划:收购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改变或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也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可行计划。
- 影响分析: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不因本次收购而发生变化,保证红星发展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 收购人主体资格: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 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 法定程序:本次收购已取得青岛市国资委的批准,仍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青岛市国资委的国资备案程序。
- 法律障碍: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收购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信息披露:红星发展已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了相关公告,收购人已按照《收购管理办法》要求编制了《收购报告书》。
- 证券违法行为:在本次收购过程中,收购人和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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