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日收盘,测绘股份(300826)报收于18.15元,下跌1.14%,换手率5.26%,成交量8.14万手,成交额1.48亿元。
测绘股份2024-12-02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76.14万元,占总成交额9.31%;游资资金净流入714.07万元,占总成交额4.83%;散户资金净流入662.07万元,占总成交额4.48%。
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测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测绘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前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届时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测绘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06.6821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668.21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3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3177”。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9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3月1日)止。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48元/股。结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13.4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28元/股。结合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13.2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18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 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测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未来触发“测绘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届时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测绘转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测绘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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