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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股市必读:赣粤高速(600269)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89.9万元,占总成交额10.6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02 06: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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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29日收盘,赣粤高速(600269)报收于5.31元,上涨0.19%,换手率0.74%,成交量17.38万手,成交额9261.2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赣粤高速主力资金净流出989.9万元,占总成交额10.69%。
  • 公司公告:赣粤高速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 >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赣粤高速2024-11-29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89.9万元,占总成交额10.69%;游资资金净流出332.02万元,占总成交额3.58%;散户资金净流入1321.92万元,占总成交额14.27%。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30在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一楼会议厅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78,163,722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293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 >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1,400,562,3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7501%;反对77,072,5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140%;弃权52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59%。2.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1,471,690,5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620%;反对5,951,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26%;弃权52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5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507,75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73%;反对5,951,663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55%;弃权521,5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赣粤高速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9日
  •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一楼会议厅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28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78,163,722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3.2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峰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刘文鹏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邹荣先生以及董事许越洪先生、聂头龙先生、聂建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彭爱红先生、刘文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 <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 >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A股:同意1,400,562,337股,占94.7501%;反对77,072,585股,占5.2140%;弃权528,800股,占0.0359%
  •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A股:同意1,471,690,559股,占99.5620%;反对5,951,663股,占0.4026%;弃权521,500股,占0.0354%
    • 公司决定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费用总额为156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
  •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2《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213,507,752股,占97.0573%;反对5,951,663股,占2.7055%;弃权521,500股,占0.2372%
  •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沈晨、白帆
  •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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