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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股市必读:国晟科技(603778)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5.82万元,占总成交额5.0%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20 08: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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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19日收盘,国晟科技(603778)报收于3.62元,上涨2.26%,换手率2.41%,成交量15.52万手,成交额5513.4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国晟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入275.82万元,占总成交额5.0%。
  • 公告:国晟科技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6人调整为5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57.1400万股调整为1,378.4978万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2,057.1400万份调整为1,378.4978万份。

交易信息汇总

国晟科技2024-11-19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5.82万元,占总成交额5.0%;游资资金净流出11.72万元,占总成交额0.21%;散户资金净流出264.09万元,占总成交额4.79%。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公司和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1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78.4978万股,授予价格为1.82元/股;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378.4978万份,行权价格为3.63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人调整为56人。2. 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4,114.2800万股/万份调整为2,756.9956万股/万份。3.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人数由76名调整为56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57.1400万股调整为1,378.4978万股。4. 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名调整为56名,授予的股票期权由2,057.1400万份调整为1,378.4978万份。5.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514.285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44.6200万股。6.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不超过514.2850万份调整为不超过344.6200万份。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6人调整为5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57.1400万股调整为1,378.4978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不超过514.285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44.6200万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2,057.1400万份调整为1,378.4978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由不超过514.2850万份调整为不超过344.6200万份。公司监事会和律师均对调整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1.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公司和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4年11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78.4978万股,授予价格为1.8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378.4978万份,行权价格为3.63元/份。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分配情况

  • 常传波 副总经理 184.3100 5.35% 0.29%
  • 张闻斌 副总经理 82.0800 2.38% 0.13%
  • 姚麒 财务总监 154.6200 4.49% 0.24%
  •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53人 957.4878 27.78% 1.49%
  • 合计 1,378.4978 40.00% 2.14%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分配情况

  • 常传波 副总经理 184.3100 5.35% 0.29%
  • 张闻斌 副总经理 82.0800 2.38% 0.13%
  • 姚麒 财务总监 154.6200 4.49% 0.24%
  •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53人 957.4878 27.78% 1.49%
  • 合计 1,378.4978 40.00%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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