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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股市必读:海陆重工(002255)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87.09万元,占总成交额11.5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14 07: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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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13日收盘,海陆重工(002255)报收于5.68元,下跌0.35%,换手率2.38%,成交量15.21万手,成交额8554.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海陆重工主力资金净流出987.09万元,占总成交额11.54%。
  • 公告:海陆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决定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公告: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16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海陆重工2024-11-13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87.09万元,占总成交额11.54%;游资资金净流出111.96万元,占总成交额1.31%;散户资金净流入1099.05万元,占总成交额12.85%。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徐元生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均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经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于北方女士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5.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4:30
  6. 网络投票时间: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7.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一种方式表决,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
  9. 出席对象
  10.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2. 公司聘请的律师;
  13.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4.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公司会议室。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4-034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2024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202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机构信息
  2.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 首席合伙人:杨雄
    • 截止2024年10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6人。
    •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
    • 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3. 投资者保护能力
    •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 诚信记录

    •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23次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5. 项目信息

  6. 基本信息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斌,201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宁康,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殷宪锋,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0余个。
  7. 诚信记录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8. 独立性
    •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9. 审计收费
    • 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8.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1.8元。费用较上期变动主要是根据服务事项、工作量、业务复杂程度及报价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的实际业务规模、市场行情、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北京德皓国际2024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一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4.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5.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6.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聘任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配合工作。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4.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7. 生效日期
  8.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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