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3日收盘,天智航(688277)报收于11.1元,上涨0.18%,换手率2.23%,成交量10.01万手,成交额1.1亿元。
天智航2024-11-13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30.94万元,占总成交额9.35%;游资资金净流出285.67万元,占总成交额2.59%;散户资金净流出745.27万元,占总成交额6.76%。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7日和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2024年1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朱德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1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2.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11月12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2,234.3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徐进、马敏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7日及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4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全体监事以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2日,并同意以4.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2,234.3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1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1月12日为授予日,以4.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2,234.38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2个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具体如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50%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期间,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自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对公司股票交易决策系基于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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