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3日收盘,晓鸣股份(300967)报收于13.2元,下跌2.15%,换手率4.13%,成交量5.15万手,成交额6786.74万元。
晓鸣股份2024-11-13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73.59万元,占总成交额20.24%;游资资金净流入23.77万元,占总成交额0.35%;散户资金净流入1349.82万元,占总成交额19.89%。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3 债券代码:123189 债券简称:晓鸣转债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3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4年 11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魏晓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 2024年 10月 24日至 2024年 11月 13日下午收市,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6.54元/股)的情形,触发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等因素影响出现较大波动,目前股价未能客观体现公司价值,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年 11月 1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关联董事 PAISAN YOUNGSOMBOON(杨森源)、杜建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1月 1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4 债券代码:123189 债券简称:晓鸣转债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号)同意,公司于 2023年 4月 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9.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29,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4月 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89”,债券简称“晓鸣转债”。
根据《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4月 12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年 10月 12日起至 2029年 4月 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4月 1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10月 1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4月 5日)止,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9.43元/股。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年 7月 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0,211,500股减少为 189,498,611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晓鸣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作出相应调整,鉴于公司因回购注销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晓鸣转债”转股价格从 19.43元/股调整为19.46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截至 2024年 11月 13日收盘,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6.54元/股),已触发“晓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等因素影响出现较大波动,目前股价未能客观体现公司价值,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年 11月 1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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