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1月6日股市必读:万润新能(688275)登当日交易所龙虎榜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07 03:43: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11月6日收盘,万润新能(688275)报收于49.64元,上涨15.42%,换手率16.5%,成交量13.95万手,成交额7.0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万润新能在11月6日因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而登上龙虎榜。
  • 股本股东变化:控股股东刘世琦与李菲完成增持计划,合计增持416,805股,增持金额约1,668.69万元。
  • 公司公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刘世琦与李菲具备增持主体资格,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74.54万元,占总成交额6.08%;游资资金净流入3393.91万元,占总成交额4.82%;散户资金净流入880.63万元,占总成交额1.25%。
  • 龙虎榜:沪深交易所2024年11月6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万润新能(688275)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2次上榜。
  • 大宗交易:11月6日万润新能发生1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1956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刘世琦先生增持405,29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32%;李菲女士增持11,51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本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668.69万元,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金额人民币860.6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刘世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475,24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23.37%;李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149,41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8.84%。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十堰凯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33.25%的股份。

公司公告汇总

  • 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增持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世琦先生、李菲女士。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11月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刘世琦先生增持405,29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32%;李菲女士增持11,51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本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668.69万元,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金额人民币860.6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刘世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475,24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23.37%;李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149,41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8.84%。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十堰凯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33.25%的股份。
  • 增持计划符合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进行披露。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润新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