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5日收盘,普路通(002769)报收于6.57元,上涨0.92%,换手率3.7%,成交量12.31万手,成交额8070.4万元。
普路通2024-11-0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6.26万元,占总成交额6.27%;游资资金净流入130.38万元,占总成交额1.62%;散户资金净流入375.88万元,占总成交额4.66%。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4-077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29,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最高成交价为 6.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140,342.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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