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汇通能源: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是股东自身的权益变动,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4-11-05 19:00: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汇通能源(600605)11月0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你好,董秘.贵司自2022年开始就一直在做重大经营重组,最近这次按照公司公告是5月9日向四家私募转让股权,中间经历了股份转让份额减少以及份额受让人发生变更等情况.按照第一期协转股权的内容,上海洪赢必须在11月5日前完成第三期尾款的付款,当下时间已到,为了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请问对方是否有将尾款付清?是否会出现之前协议生变的情况,还请给投资人一个准确负责任的回复,谢谢!
汇通能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是股东自身的权益变动,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东有关协议转让的实施情况,如有进展或变化将及时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汇通能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