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4日收盘,菲沃泰(688371)报收于16.42元,上涨6.35%,换手率3.2%,成交量4.06万手,成交额6637.59万元。
菲沃泰2024-11-04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85.54万元,占总成交额10.33%;游资资金净流出160.32万元,占总成交额2.42%;散户资金净流出525.22万元,占总成交额7.91%。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22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2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933,255股,占公司总股本335,472,356股的比例为1.17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00元/股,最低价为8.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56,530.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