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日收盘,西昌电力(600505)报收于11.61元,下跌8.37%,换手率16.69%,成交量60.85万手,成交额7.52亿元。
11月1日,西昌电力(600505)收盘报11.61元,跌8.37%,当日成交6085.2万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725.29万元,股价累计上涨11.28%。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398.56万元,占总成交额8.5%;游资资金净流入548.34万元,占总成交额0.73%;散户资金净流入5850.22万元,占总成交额7.78%。
10月28日,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与被告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的起诉,10月29日,凉山州中院准许公司撤诉。该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并由公司承担。
鉴于对本案相关事实的查明,公司发现新证据正进一步收集整理中,同时与本案相关事实有关联的另一侵权案件,也即(2022)最高法民终 6号民事判决,公司同样作为该判决当事人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正处于再审审查中。考虑因证据收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结果认定对本案事实查明所产生的影响,而相关再审审查结果尚未作出,故公司申请撤回本案起诉。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就与张良宾、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向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1月19日,凉山州中院立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涉及诉讼公告》。10月28日,公司申请撤回本案起诉。10月29日,凉山州中院准许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129,134.00元,减半收取1,064,567.00元,由原告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10月31日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0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5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等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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