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31日收盘,ST浩源(002700)报收于8.8元,下跌4.97%,换手率2.35%,成交量7.85万手,成交额6989.7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ST浩源主力资金净流出1308.79万元,占总成交额18.72%。
- 公司公告:ST浩源因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382,5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59%,被新疆证监局责令6个月内完成整改,否则可能被停牌或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交易信息汇总
ST浩源2024-10-31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08.79万元,占总成交额18.72%;游资资金净流入854.49万元,占总成交额12.22%;散户资金净流入454.3万元,占总成交额6.5%。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被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号),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382,500.00元(不含利息),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59%。新疆证监局责令公司及原控股股东6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9.4.4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停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整改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公司现实控人与原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协商推进还款事宜,目前双方尚未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为防范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能履约还款的风险,公司对关联方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进行了梳理,并已就部分资产办理质押。2024年7月,公司将股东周举东的一致行动人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得2023年度的分红款270,720.00元抵扣上市公司占款。2024年8月17日,公司通过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继续冻结了周举东的15,371,500股公司股票,续冻时间至2027年8月18日。公司委托律所事务所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被执行人周举东持有的800万股ST浩源股票拍卖变价款清偿质权人后剩余款项约226万元分配给公司,该事项正在推进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513,111,780.00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56%。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全力推进资金占用事项解决的相关工作。
- 可能被停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时间安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自规定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复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被停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相关风险。
-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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