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4日收盘,富春环保(002479)报收于4.77元,下跌3.25%,换手率1.66%,成交量14.35万手,成交额6874.38万元。
富春环保2024-10-24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2.01万元,占总成交额5.7%;游资资金净流入691.04万元,占总成交额10.05%;散户资金净流出299.04万元,占总成交额4.35%。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4-04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审议标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意对《关联交易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关于修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工资总额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办法》5项制度进行修订。-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相关待审议议案如下:议案一:《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4-04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1.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 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下午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万娇女士。-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312,671,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反对902,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弃权 3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金臻律师和王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金臻、王省参加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已于2024年10月9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15-15:00。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92人,代表股份313,930,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表决结果为:同意312,671,874股、反对902,940股、弃权355,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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