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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股市必读:普冉股份(688766)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52.78万元,占总成交额2.7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0-24 06: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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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0月23日收盘,普冉股份(688766)报收于84.37元,下跌2.73%,换手率4.25%,成交量4.49万手,成交额3.8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普冉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1052.78万元,占总成交额2.74%。
  • 公司公告:普冉股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19元,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8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10月29日。

交易信息汇总

普冉股份2024-10-23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052.78万元,占总成交额2.74%;- 游资资金净流出1283.33万元,占总成交额3.34%;- 散户资金净流入230.54万元,占总成交额0.6%。

公司公告汇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 0.19元
  •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4/10/28
  • 除权(息)日:2024/10/29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9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9月12日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4.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公司以2024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5,609,73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本279,160股测算,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05,330,575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12,809.25元(含税)。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4/10/28
  • 除权(息)日:2024/10/29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9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4. 自行发放对象:无
  5. 扣税说明
  6. 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税前人民币0.19元;对于持股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税前人民币0.19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7. 对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相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71元。
  8.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0.171元。
  9. 对于通过沪股通(如有)投资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1元。
  10.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该类股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现金红利所得税,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人民币0.19元。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配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079179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8月18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期间内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9,160股,目前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4年9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05,609,73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79,16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05,330,575股。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 - 现金红利) ÷ (1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 总股本 = (105,330,575 × 0.19) / 105,609,735 ≈ 0.1895(保留四位小数)。- 本次差异化分红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之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 以2024年9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元测算。-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59.57 - 0.19) ÷ (1 + 0) = 59.3800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59.57 - 0.1895) ÷ (1 + 0) = 59.3805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 |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 59.3800 - 59.3805 | / 59.3800 ≈ 0.00%,小于1%。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冉股份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权除息处理正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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