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18日*ST文投(60071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2号
- 被处罚当事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 2018 年 1 月 5 日,文投控股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整体开 发建设经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主题乐园和电竞娱乐产业园的合作开发 协议》,约定了金牛湖园区开发项目的具体合作模式。文投控股按约定与南京金 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按照 9:1 的出资比例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 发工作,并由项目公司缴纳了项目履约保证金。2021 年 1 月 6 日,南京市六合 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文投控股下发了《通知函》,告知因文投控股 未能如约推进项目开发工作,项目公司实际缴纳的项目履约保证金 7,965.32 万 元已经作为该项目的违约金。2021 年 4 月 27 日,文投控股披露了 2020 年年报, 将违约金全额确认营业外支出。(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文投控股发生未披露的诉讼、仲裁 事项 28 起,累计金额 3.1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2%。根据《证 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文投控股应当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诉 讼、仲裁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但文投控股未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及时披 露。此后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文投控股又陆续发生 29 起诉讼、仲裁事项,累 计金额 2.44 亿元,均应当及时披露而未披露。 对文投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的行为,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森 在收到《通知函》当日即知悉该事项,但未在知悉后督促文投控股依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王森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对文投控股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行为,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王森,未能组织文投控股及时统计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 况,导致文投控股未能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
- 行政处罚决定:1.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 2.对王森给予警告,并处以 11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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