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8日收盘,神火股份(000933)报收于18.42元,上涨0.49%,换手率1.92%,成交量42.98万手,成交额7.8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神火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1801.34万元,占总成交额2.28%。
- 公司公告:神火股份完成357,8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占总股本0.02%,回购价格为2.63元/股。
- 公司公告:神火股份变更2024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杨晓燕女士接替丘俊强先生。
交易信息汇总
神火股份2024-10-18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出1801.34万元,占总成交额2.28%;- 游资资金净流入1787.19万元,占总成交额2.27%;- 散户资金净流入14.15万元,占总成交额0.02%。
公司公告汇总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4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57,84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价格为2.63元/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神火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49,708,409股减至2,249,350,569股。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7,840股。
-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是根据《神火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鉴于激励对象中2人在解除限售期前退休、2人在解除限售期前调整为商丘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7,84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票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83%,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2%。
- 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根据《神火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P=4.88-0.45-1-0.8=2.63元/股。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63元/股。
- 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1,069,782.33元(含利息),其中不含利息金额为941,119.20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49,708,409股减至2,249,350,56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519,430股(0.29%)减至6,161,590股(0.27%)
- 无限售流通股:2,243,188,979股(99.71%)不变
- 股本总数:2,249,708,409股(100.00%)减至2,249,350,569股(100.00%)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2日、4月19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神火股份2024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变更情况: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丘俊强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丘俊强先生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杨晓燕女士接替丘俊强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杨晓燕女士。
- 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信息:
- 基本信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晓燕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 诚信记录:杨晓燕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独立性:杨晓燕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其他说明: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 备查文件: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神火股份2024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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