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8日收盘,亚威股份(002559)报收于8.43元,上涨4.33%,换手率7.45%,成交量37.3万手,成交额3.1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亚威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2342.54万元,占总成交额7.52%。
- 公司公告:亚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向亚威艾欧斯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为年利率2.90%。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342.54万元,占总成交额7.52%;游资资金净流出1638.89万元,占总成交额5.26%;散户资金净流出703.65万元,占总成交额2.26%。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00
- 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 参会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
- 审议通过议案:
- 《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冷志斌先生、施金霞女士、吉素琴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樊军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7日
- 会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 参会监事: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 审议通过议案:
- 《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落实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的战略布局,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15:3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会议出席对象:截至2024年10月30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财务资助对象: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资助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亚威艾欧斯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资金使用费:年利率2.90%
- 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36个月以内
- 审议情况: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亚威艾欧斯的母公司江苏亚威精密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苏州亚巍星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冷志斌先生、施金霞女士、吉素琴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樊军先生回避董事会表决。基于亚威艾欧斯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名称: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润胜路1号3号厂房
- 法定代表人:冷志斌
- 注册资本:10,181.87万元整
- 经营范围: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元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销售;上述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从事上述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经审计):总资产22,097.06万元,总负债18,458.37万元,净资产3,638.69万元,营业收入3,457.84万元,营业利润-6,060.95万元,净利润-5,668.09万元
- 2024年6月(未经审计):总资产27,060.21万元,总负债24,369.17万元,净资产2,691.04万元,营业收入1,887.00万元,营业利润-930.03万元,净利润-947.65万元
- 信用等级情况:资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情况:
- 亚威艾欧斯其他股东:SM Heavy Industries Laser Division Co., Ltd
- 亚威精密激光其他股东: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亚巍星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财务资助主要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
- 财务资助金额:8,000万元
- 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36个月以内
- 资金使用费:年利率2.90%
- 资助方式:现金借款方式
- 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公司向亚威艾欧斯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全面参与亚威艾欧斯的经营管理,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亚威艾欧斯的监督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状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孙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费,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董事会意见: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落实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的战略布局,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 监事会意见: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落实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的战略布局,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 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包括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3%。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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