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4日收盘,中铁工业(600528)报收于8.15元,上涨2.39%,换手率1.64%,成交量36.37万手,成交额2.95亿元。
中铁工业2024-10-14信息汇总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9.12万元,占总成交额1.08%;游资资金净流出1440.56万元,占总成交额4.88%;散户资金净流入1759.68万元,占总成交额5.96%。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暨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清算退出参股公司四川蓉铁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10号院 5号楼 711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9:15-15: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议案》 披露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4日 出席回复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9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10号院 5号楼(邮编 100070) 联系电话:010-83777888 传真:010-83777603 电子邮箱:ztgyir@crhic.cn
为规范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公司财务部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当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债务融资工具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包括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如有)、受托管理协议(如有)、法律意见书、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公司应当在出现重大事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应当在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变更后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公司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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