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9日*ST保力公开信息显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保清、徐长莹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1月30日,*ST保力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亏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04亿元至1.17亿元。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扣除后营业收入修正为0.92亿元至1.08亿元。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亏损,且经审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为0.92亿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扣除后营业收入不准确,且未披露可能因净利润亏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保清、财务总监徐长莹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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