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24日收盘,福鞍股份(603315)报收于8.81元,上涨4.14%,换手率0.81%,成交量2.49万手,成交额2162.14万元。
福鞍股份2024-09-24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8.42万元,占总成交额20.74%;游资资金净流入190.1万元,占总成交额8.79%;散户资金净流入258.31万元,占总成交额11.95%。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23日 14:00-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4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6,565,983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5.7552-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 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A股: - 票数:146,245,683 - 比例(%):99.7814 - 反对票数:252,500 - 反对比例(%):0.1722 - 弃权票数:67,800 - 弃权比例(%):0.046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宵、刘宏雨-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性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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