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20日收盘,长青集团(002616)报收于3.82元,下跌0.78%,换手率0.57%,成交量2.67万手,成交额1015.27万元。
长青集团2024-09-20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3.74万元,占总成交额14.16%;游资资金净流出136.06万元,占总成交额13.4%;散户资金净流出7.68万元,占总成交额0.76%。
长青集团发布了关于长集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回售价格:100.814元/张(含息、税)- 回售期:2024年 9月 20日至 2024年 9月 26日-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 10月 8日- 回售款划拨日:2024年 10月 9日-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 10月 10日- 回售期内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在“长集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长集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回售价格根据约定计算得出为100.814元/张(含息、税)-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4年 9月 20日至 2024年 9月 26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长集转债”-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4年 10月 8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4年 10月 9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4年 10月 10日- “长集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长集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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