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19日收盘,福达股份(603166)报收于4.73元,上涨5.11%,换手率0.85%,成交量5.52万手,成交额2572.59万元。
福达股份2024-09-19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3.81万元,占总成交额4.81%;游资资金净流出119.64万元,占总成交额4.65%;散户资金净流入243.45万元,占总成交额9.4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李哲律师、孙大川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26,250,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30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福达股份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2024年3月3日至2024年9月3日。除部分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核查及上述人员的书面说明,11名激励对象在核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其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安海岩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核查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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