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10日ST迪马公开信息显示,总经理罗韶颖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债券发行方面2021年4月,迪马股份发行的“21迪马01”公司债券应投资者之一上海挚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挚新)提出的认购要求,迪马股份安排子公司私下与上海挚新签订多项协议,以房地产项目为基础提供增信,并在票面利息之外,以财务顾问服务费用形式向上海挚新关联方支付补偿收益。
处罚决定如下:
现对迪马股份及罗韶颖、潘川、李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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