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8月29日收盘,昂利康(002940)报收于13.03元,上涨4.32%,换手率1.79%,成交量3.32万手,成交额4257.8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26.62万元,占总成交额5.32%;游资资金净流出519.64万元,占总成交额12.2%;散户资金净流入293.02万元,占总成交额6.8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8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4年 8月 29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最高成交价为 22.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4,091,530.0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