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8月13日洪城环境(60046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洪卫水罚〔2024〕003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5月7日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采集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洲水厂)供应给扬子洲酒家的末梢水,委托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2024年5月30日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洪疾控(2024)第334号)显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洲水厂)扬子洲酒家的末梢水总大肠菌群5MPN/100mL,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
-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元,并给予其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8月1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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