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永安期货(600927)08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你好,贵公司是否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而被税务催报?是否应该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做到及时、透明的信息披露?这如何让投资者相信,“客户利益至上”不是一句空言?
永安期货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近日,部分媒体发布了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催报信息相关报道。公司高度重视,经核查,该税款系2024年2季度某营业部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金额为56.4元。公司已于今年7月12日按期、足额缴纳,但因系统采集主体与公司缴纳主体不一致产生催缴信息,公司已与相关机构沟通并顺利解决了该问题。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合法合规理念,将其融入工作各个环节,对监管、市场、规则保持敬畏之心,稳健经营。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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