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8月7日美丽生态(00001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 13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美丽生态、佳源创盛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期间,佳源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浙 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佳源”)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 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其中,2022 年 5 月 9 日,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持有的 125,559,709 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1%,累计超过 5%。次日, 美丽生态董事长陈飞霖、时任董事会秘书念保敏知悉前述股份冻结事项。此后,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陆续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公司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获悉相关冻结事项。佳 源创盛要求美丽生态暂不披露上述冻结事项。2022 年 7 月 19 日起,美丽生态陆 续向佳源创盛发函 11 次,以核实相关股份被冻结情况,10 月 21 日,佳源创盛 回函确认。10 月 22 日,美丽生态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冻结事项予以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债务重组事项 2022 年 5 月 6 日,美丽生态与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福建省锦顺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亿百达”) 签署《资产抵债协议》,约定以公司位于深圳市振兴路的框架结构标准厂房代为 抵偿美丽生态建设对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的债务。该项交易将产生资产处置 收益 2,160.8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5.06%。公司直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予以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协议、函件、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微信 聊天记录、中登公司查询记录、法院裁定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1.对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2.对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以 150 万元罚款; 3.对沈玉兴处以 80 万元罚款; 4.对陈飞霖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5.对念保敏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6.对周成斌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8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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