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7月30日盛屯矿业(60071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厦证监处罚字[2024]4号
- 被处罚当事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 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盛屯矿业及相关人员涉及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盛屯矿业 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 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 为,导致 2021 年年报涉嫌多计营业收入 359,367,524.96 元,多计利润总额 193,721,431.46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0.79%、7.15%;2022 年年报涉嫌多 计营业收入 84,148,951.76 元,少计利润总额 139,092,957.04 元,分别占当期 披露金额的 0.33%、18.20%;2023 年半年报涉嫌少计营业收入 78,188,326.37 元,少计利润总额 22,956,876.80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0.59%、5.22%。2024 年 4 月 23 日,盛屯矿业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涉及上述业 务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业务合同、财务凭证、公司相关公告,相关人员询问 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盛屯矿业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知悉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未关注会计 处理准确性,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时任董事长陈东,知悉 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未关注会计处理准确性,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未勤勉尽责,系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翁雄,知悉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未审慎关注会计处 理,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总裁周贤锦,应知悉上述 业务的交易模式,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 行政处罚决定:1、对盛屯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2、对张振鹏、陈东、翁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 3、对周贤锦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7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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