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盐湖股份(000792)07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事长您好,华昌达积极响应新公司法实施 为后续分红做好制度准备,华昌达在新《公司法》施行首日即作出实质性响应,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根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解决分红的制度障碍,为公司未来的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盐湖股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建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新《公司法》规定执行。
投资者:公司作为地方国企依法合规、诚信为本是最起码的要求,同时支持地方发展和缴纳税款也是应有的义务,这些中小股东完全支持和拥护。但一切的前提是经得起检验和考证,这样才能担得起世界盐湖产业基地核心企业的重担,否则好事也会做坏,建议公司要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决策和经营,对不合理勇于说不,严格按照商业逻辑和市场规律形事。
盐湖股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建议。
投资者:公司屡屡出现补交税款和处罚事项,现任董事会、经营层是否负有管理责任?
盐湖股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依法合规经营,本次补缴税款,税务机关认为公司向蓝科锂业销售成锂卤水,存在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公司按照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执行。
投资者:通过此次章程的及时修订及公积金补亏的安排,公司将更有能力在市场波动中保持财务健康,同时我们将更加重视股东的回报,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尽管由于历史原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公司依然保持了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目前公司已具备中报分红的条件,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将以良好的经营回馈回报投资者,并通过积极的分红政策,让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盐湖股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建议。公司深知投资者的期望和关切,随着新《公司法》实施,公司将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审慎制定分红政策,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长期利益。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