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红塔证券(601236)07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你好,红塔董秘,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资产”)并非刚泰控股(600687)公司的股东,红塔资产所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浙江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刚泰控股(600687)的股份,根据浙江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红塔资产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仅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那现在红塔资产要巨亏40亿,刚泰要破产清算,你公司有什么打算和办法
红塔证券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红塔证券的关注!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资产”)并非刚泰控股(600687)公司的股东。《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为信托财产,其债务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本身承担”,“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独立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和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根据前述规定,您提及的相关事宜,不会影响到红塔资产自身的损益。红塔资产将根据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为维护委托人利益,持续跟进相关事宜。再次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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