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25日退市碳元公开信息显示,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春君、董事会秘书王泽川、陈剑波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6,666.95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6,442.92万元左右,营业收入为14,769.19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2,973.67万元左右,预计公司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20,067.98万元左右。公告同时披露,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6,670.79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6,481.88万元,营业收入为14,45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9,189.47万元,净资产为21,501.59万元。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2024年5月28日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剑波、时任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春君、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泽川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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