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4日*ST金一(00272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6号
- 被处罚当事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金一文化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金一文化 2020 年及 2021 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 2020 年虚增存货 6.10 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 亿元,占当期利润总 额的21.21%;2021 年虚增存货 6.37 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 7.03%,虚增利润 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 年4月30日,金一文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 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会议文件、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金一文化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 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金一文化时任董事长王晓峰和时任董事、总经理王晓丹对金一文化披露的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时任财务总监刘丹丹对金一文化披露的2020年年度 报告,时任财务总监蒋学福对金一文化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签署书面 确认意见并保证相关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依据《证券 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 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王晓峰、王晓丹、刘丹丹、蒋学福是金一文化信息披 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二、对王晓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 三、对王晓丹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 四、对刘丹丹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五、对蒋学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6月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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