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科创板 - 科创板要闻 - 正文

杭华股份: 根据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应期末时点的股东人数信息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4-06-04 19:01: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杭华股份(688571)06月0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截至5月31号,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杭华股份董秘:感谢您对杭华股份的关注!根据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应期末时点的股东人数信息。同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您需向公司提供股东身份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信息、查询日有效持股证明等),经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可提供股东人数信息。相关证明文件请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tock@hhink.com,并请您拨打公司投资者热线0571-86721708予以联系,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杭华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