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7日丹邦退公开信息显示,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龚艳、刘文魁、周鸾斌、殷鹰、莫珊洁、刘萍、谢凡、邓建峰、陈文彬、任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在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丹邦科技通过伪造销售合同、销售订单、成品出仓单、客户对账单等相关资料的方式虚构境外销售业务,并利用境外子公司丹邦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构建资金循环。通过上述方式,丹邦科技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86,650,693.95元、282,550,216.97元和111,192,624.34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4.32%、82.59%和82.58%。按照上述期间平均毛利率计算,丹邦科技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分别虚增利润75,444,210.50元、119,999,077.15元和44,777,269.82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1%、744%和3637%。丹邦科技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如下:
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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