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企业动态】*ST红相新增2件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观察 2024-04-08 03:38: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日*ST红相(300427)新增2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卧龙(2023年12月红相股份对外转让该子公司控股权)、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38.03%;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47.72%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16.94%、48.1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0.51%;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欺诈发行(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发行申请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三)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红相股份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2.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就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追究责任,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600万元;3.对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225万元罚款;4.对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175万元罚款;5.对廖雪林、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6.对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125万元罚款7.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8.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红相股份处以58万元罚款;2.对杨成就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追究责任,分别处以30万元、58万元罚款,合计罚款88万元;3.对吴章坤、廖雪林、马露萍,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4.对李喜娇,处以10万元罚款,.对红相股份处以1755万元罚款;2.对杨成就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追究责任,分别处以30万元、117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1200万元;3.对何东武、吴章坤、廖雪林、马露萍,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4.对李喜娇,处以15万元罚款,.对红相股份处以200万元罚款;2.对杨成就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追究责任,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400万元;3.对何东武、吴章坤、廖雪林、马露萍,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4.对李喜娇,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2.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处以2,288万元罚款;3.对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365万元罚款;4.对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5.对廖雪林、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5万元罚款;6.对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7.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8.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4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红相股份 2017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 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卧龙(2023 年 12 月红相股份对外转让该子公司控 股权)、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 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 年虚增营业收入 10,489.44 万元,虚 增利润总额 5,972.44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4.10%、38.03%;2018 年虚 增营业收入 25,559.32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4,422.06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 的 19.49%、47.72%;2019 年虚增营业收入 22,706.67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4,118.25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 16.94%、48.19%;2020 年虚增营业收入 30,497.18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7,538.42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20.12%、29.79%; 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10,879.80 万元,虚减利润总额 325.44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 露金额的 7.80%、0.51%;2022 年虚增营业成本 2,487.67 万元,虚减利润总额 2,487.67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2.15%、33.27%。 二、欺诈发行 (一)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017 年 11 月 20 日,红相股份首次披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18 年 4 月 17 日,红相股份披露经修订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 订稿)。2018 年 5 月 21 日,红相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8 年 8 月 27 日,红相股份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红相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7 号)。红相股份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7,999,997.44 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 2014 年 至 2017 年。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 请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 2019 年 4 月 25 日,红相股份首次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019 年 10 月 21 日,红相股份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2020 年 1 月 2 日,红相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0 年 2 月 21 日,红相股份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红相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 号)。红相股 份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58,500 万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 间为 2016 年至 2019 年 1-6 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 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 取发行核准。 (三)2020 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 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2020 年 4 月 28 日,红相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20 年 4 月 29 日,红相股份披露经修订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2020 年 8 月 13 日,红相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2020 年 10 月 13 日,红相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2021 年 2 月 5 日, 红相股份发布公告,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并撤回申请。红相股份本次发行申请,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 间为 2017 年至 2020 年 1-9 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 实,红相股份公告的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1.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513 万元罚款; 2.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处以 2,288 万元罚款; 3.对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 365 万元罚款; 4.对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 330 万元罚款; 5.对廖雪林、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5 万元罚款; 6.对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7.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75 万元罚款; 8.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4月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红相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