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冠城大通(600067)03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偶尔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92号》针对“关于对福建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其中提到公司将上市公司的全体股民资金违规借给员工持股计划和参股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不规范等。请问这些借出资金收回来了吗,是否造成了损失或者有盈利?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违规,为什么不公告,违规人员承担法律责任了吗?大股东需要赔偿上市公司的损失吗?
冠城大通董秘:您好。福建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下属企业对外参股公司,非本公司控股公司,上述相关监管措施与上市公司无关,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