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海航控股(600221)作为原告的《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2)琼72民初211号之二
- 标题: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审理法院:海口海事法院
- 案由: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将被告(反诉原告)北京金开宇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开立的0200005919200750293账户内的存款7902119.59元扣划至原告(反诉被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户名: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龙昆南路支行,账号:×××); 解除对被告(反诉原告)北京金开宇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开立的0200005919200750293账户的冻结措施。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反诉被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反诉原告):北京金开宇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3年5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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