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31日*ST信威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王靖、副总经理余睿、副总经理刘昀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北京信威、信威集团控制海外公网项目采购商的情况(一)北京信威、信威集团控制柬埔寨项目采购商及运营商Xinwei(Cambodia)TelecomCo.,Ltd(以下简称柬埔寨信威)北京信威2011年至2013年在合并报表层面对柬埔寨项目累计确认收入203,677.84万元,信威集团2014年至2017年在合并报表层面对柬埔寨项目累计确认收入39,581.33万元。(二)信威集团控制尼加拉瓜项目采购商及运营商XinweiIntelcom.NicS.A.(以下简称尼加拉瓜信威)信威集团2015年至2017年在合并报表层面对尼加拉瓜项目累计确认收入132,273.19万元。(三)信威集团控制坦桑尼亚项目采购商及运营商WiAfricaTanzaniaLimited(以下简称非洲无线坦桑公司)信威集团2015年至2016年在合并报表层面对坦桑尼亚项目累计确认收入275,201.29万元。(四)信威集团控制巴拿马项目采购商和运营商InnovacionesTechnologicas,S.A.(以下简称Innovatech)2015年至2016年,信威集团在合并报表层面对巴拿马项目Innovatech累计确认收入3,241.64万元。(五)北京信威、信威集团控制乌克兰项目的海外采购商JoviusLimited(以下简称Jovius)北京信威2013年在合并报表层面对乌克兰项目确认收入205,491.85万元,信威集团2016年在合并报表层面对乌克兰项目确认收入46,268.46万元。综上,北京信威、信威集团能够对柬埔寨项目、尼加拉瓜项目、坦桑尼亚项目、巴拿马项目、乌克兰项目的海外采购商实施控制,对该等项目销售形成的营业收入,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
二、信威集团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北京信威隐瞒对前述柬埔寨项目、乌克兰项目海外采购商的控制关系,向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信威集团)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导致《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2014年报告书)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北京信威2011年、2012年、2013年各年度分别虚增收入99,200.42万元、82,807.49万元、227,161.78万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不少于72,586.34万元、76,696.55万元、212,588.28万元。信威集团隐瞒对前述柬埔寨项目、尼加拉瓜项目、坦桑尼亚项目、巴拿马项目、乌克兰项目海外采购商的控制关系,导致信威集团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信威集团2014年虚增收入7,855.97万元,2015年虚增收入211,255.6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不少于183,052.10万元,2016年虚增收入270,311.2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不少于220,881.53万元,2017年虚增收入7,143.02万元。2018年至2019年,信威集团对前述柬埔寨项目、尼加拉瓜项目、坦桑尼亚项目本应在合并报表层面抵销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导致2018年、2019年分别多计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144,201.14万元、153,863.69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对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靖,时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余睿,时任副总裁刘昀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王靖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睿、刘昀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纪律处分作出后,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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