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丽臣实业(001218)01月2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你好,中小板上市公司应在次年1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业绩预告,请问公司23年利润增长,怎么没有预告呀
丽臣实业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目前未审财务数据,公司未达到法定业绩预告披露公告条件,欲了解公司业绩情况敬请关注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谢谢!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