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18日华微电子公开信息显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铖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3年9月6日,我部向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出《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要求公司于收到工作函5个交易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述函件回复期限届满后,公司先后七次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最终迟至2023年11月11日才披露《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访投诉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在回复公告中,公司仍未按照工作函要求提供相关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并称预计在2023年11月底予以提供,但经多次监管督促,截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仍未提供。
处罚决定如下:
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孙铖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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