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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公司股东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有关减持股份的规定和承诺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4-01-16 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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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华厦眼科(301267)01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可以预告23年业绩吗?

华厦眼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华厦眼科的关注。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业绩预告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敬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再次感谢您对华厦眼科的支持!

投资者:董秘你好!公司公告近期前十大流通股东,基本都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请问上述平台股份是否会在低于发行价减持!!!

华厦眼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华厦眼科的关注。公司股东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有关减持股份的规定和承诺。再次感谢您对华厦眼科的支持!

投资者:董秘你好!公司锚定每年30%以上业绩增长目标不动摇,试问底气来自何处!22年与21年实现了吗?

华厦眼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华厦眼科的关注。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眼科医疗连锁集团,拥有突出的临床诊疗能力和规模领先的连锁医院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及规模效应,在年诊疗人次、眼科手术量、收入等多个维度居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以诊疗实力雄厚的核心医院为中心,推动集团全科诊疗服务体系、医院管理运营模式及学科建设持续完善;公司汇聚了一大批行业顶尖专家,持续打造眼科人才培养和诊疗技术高地,构筑雄厚的学科壁垒,成熟的“医教研”体系带动创新能力持续提升。近年来,随着国家近视防控、防盲政策持续推进,以及眼科诊疗技术的不断发展,眼科诊疗需求持续增长,市场前景广阔。在此背景下,公司将坚持“内生增长+外延并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全国眼科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在“综合眼病+消费医疗”的双轮驱动下,力争实现每年30%以上业绩增长目标,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再次感谢您对华厦眼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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