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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公司将遵照深交所相关规定:达到业绩预告披露情形的上市公司,应不晚于1月31日披露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4-01-05 17: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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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阳光股份(000608)01月0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请问公司的年报预告最迟什么时候发布

阳光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遵照深交所相关规定:达到业绩预告披露情形的上市公司,应不晚于1月31日披露,谢谢关注。

投资者:董秘你好,最近东北旅游火爆,根据公司发布的相关消息了解到公司在沈阳有项目。可以介绍一下具体在东北的布局吗?

阳光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曾用名:沈阳世达)公司原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44%的股份,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运营版图,盘活低效资产,公司于2023年10月完成对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公司剩余56%股份的收购,持股比例由44%上升到100%,正式全面接管并运营旗下项目——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体量4.3万㎡,定位为社区型购物中心。沈阳项目的正式落地,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的商业规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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