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14日科林退公开信息显示,吕江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永拓所未配合本所监管,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本所相关监管函件(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67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41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76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91号)。前述监管函件要求永拓所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的相关事项包括:就科林环保2021年相关交易及营业收入确认的真实性、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就科林环保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恰当性及合规性进行说明,完整准确地回复相关监管问询函件以及其他问询和关注事项。本所发出并公开前述监管函件后,永拓所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你作为永拓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本所已公开相关监管函件并多次督促的情况下,仍未督促永拓所配合本所监管。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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